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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十届“安徽青年科技奖”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
一、评选标准与条件
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
1、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
2、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,并有显著应用成效
3、在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、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
(二)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63年9月1日以后出生)
二、申报者应上报的材料(详情请到行政办公室查询)
三、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,我校可推荐4-5名候选人,申报者于2008年1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|